(简讯)
杭州炼油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杭州炼油厂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被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文明单位称号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综合性的最高的集体荣誉称号,考核的标准有六条:(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二)业务工作实绩显著。(三)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四)环境优美环保达标。(五)治安安全状况良好。(六)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荣誉来之不易。全厂职工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更好的成绩,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巩固现有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攀登新的更高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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